難得的週末假日,照例早上又被認為自己很小聲動作的一群人與遲遲無人要接的電話聲給吵醒。等到這群騷動結束後,我才默默地爬起床,看著電視吃完早餐,一邊思考我待會要幹嘛。打開筆電查了一下,決定我要去趟圖書總館。
去圖書館是很文青的活動,但炎炎夏日,我有節省能源的積極理由。坐上公車,強力放送的冷氣讓我心情大好,那今天就給它破例坐到最後一站好了。抵達總館後,我也一改過往樸實的作風,不是爬樓梯而是坐電梯直上七樓。高雄的圖書總館,蓋得不錯。用戶們的素質嘛,雖不優但還過得去。除了學生還是講不聽的把所有位置都當K書中心用,完全無視座位上用中文明明白白寫著,「本座位供閱覽館內書籍使用,請勿在此自習」。很好。
我一邊閱覽館內書籍,一邊連網路查各大網路書店。雖然縫紉的手作書在台灣數量算很棒了,可大量集中在拼布領域,洋裁的書,還是侷限了些。其中我也很驚訝地發現,不管哪個語系,孕婦服裝的製作書籍相當短少。這讓我有些憂慮,萬一我同學真的要增產報國,我阿莎力承諾的手作孕婦裝會不會提前難產?終究我還沒有獨立打版的能力啊。
管它的,我帶出的茶喝完了,也該是時候離開圖書館尋找下一個據點了。我先坐上公車,才一邊思考,是要坐到六合路的冰店吃碗解憂消暑的雪花冰,還是回家睡午覺。然後大約是通過民權路後,我忽地想到,今天就給它突破假掰的極限吧。我要帶著蘋果筆電去星巴克點杯星巴飲坐坐!
於是我真做了。我花了135元台幣點了一杯小小的果汁,拿著飲料杯上樓找了位置坐下,拿出蘋果電腦,開始寫網誌。內容是我當下被這裡的超級假掰搞到動怒的過程。文化中心旁的這間星巴克,環境並不好,窄小的二樓坐滿人,空調還不斷輸送著濃濃的霉味出來,店家又放著讓人聽不太下去的背景音樂,混著一家四口大大小小只點一杯飲料喝還不斷發出的嬉鬧聲,以及一堆面前擱著筆電眼神卻極端呆滯的人們。
我操。這是什麼牛鬼蛇神的世界。這裡的磁場實在太奇怪。明明就是個賣著貴死人飲料,環境卻跟麥當當差不多爛的破地方,還有一批急需假裝自己很高尚的人窩在這,假掰的程度簡直可媲美心靈重建團體一起大聲隊呼時的振奮人心。就當我用憤青的口吻打出這些文字的當下,我桌上的空調還在不斷滴水下來,濺下的水珠噴得離我越來越近,近到我都想打卡把自己正在星巴克的事公諸於世了。然後我旁邊有個女士,開始趴在桌子上睡起覺來。小姐,你知不知道你家開24小時的冷氣,也用不到一杯星巴克的錢,回家睡覺去吧,坐在你旁邊我都覺得心酸了。
面對今天造下的口業,回家過真實生活是唯一的救贖。想來,除非我想下口業地獄,否則,星巴克,我們今生無緣,來生也別再相見。拜別~
敬告
我不歡迎不認識真實世界的我的人在此活動。任何我不認識的Comments我均會刪除。若我之前未在醒目處做此聲明,是我疏忽。然而這是我的網誌空間,我相信我有權定此規則。感恩。 by me 2012/05/04
Sunday, June 11, 2017
Tuesday, December 27, 2016
City Girl (三) 拉比尼亞
由於我把今年忽地生出的5天國定假日全屯下,年底遂造就了我長達10天的連假。我啥也沒安排,就這樣在家閒晃。不過去露營那是一定要的,這次往高雄的縣界而去。
那瑪夏真的很遠。我聯絡上老闆後就出發,往高屏大橋方向到台29往北,騎過旗山,騎過甲仙,在此加油、吃些熱食,繼續騎過杉林,經過88風災造成重創的聚落,以及重建的社區,有一種南部冬天灰暗無彩的氣息,抹灰了回憶與前路。
但景色是瑰麗的,山岳是壯闊的,我在由衷的讚嘆中抵達那瑪夏。然後我就迷路了。揣測著可能是的路線,我闖入一條連四輪車都開不進去的產業山徑,咬著牙緊催油門在碎石堆中前進,除了祈禱路牌趕快出現,也深怕這台塑膠車會在這麼差的路況下直接解體。連續這樣爬了十幾分鐘上坡,我放棄知識份子那不堪一擊的自信,打電話給老闆問路。此時就知道用中華電信的必要。果然我走錯路,慌張的騎下那條無名小路,根據老闆描述,順利找到路牌,也是條差不多坎坷的產業山徑,翻過一座茶園後,我終於看到露營地了。老闆驚訝我獨自一人之餘,跟我解說了園區設施,就讓我去找營位。
因為半個客人都沒有,當然就是選景色最好的區塊紮營。這裏臨崖處有觀景台,有屋頂也有桌椅,看出去就是楠梓仙溪上游,視野之開闊無可比擬。我恣意佔了觀景台內的木桌椅,一邊看書一邊觀察河兩岸的那瑪夏聚落。老闆特地來巡視了一下我安置的狀況後,就有點擔憂的下山去了。高海拔露營區的老闆們,其實都住在山下,只有要工作跟有人來露營時才會出現。他或是有些放不下心一個女生自己在這裡過夜。
冬季天暗得快,雖然我這次帶了兩個燈,還是在天黑之前就開始煮起飯來。這次準備了羊肉爐罐頭來配飯。山下稀稀落落地亮起燈,薄霧籠罩滿山,星星肯定沒得看,但夜並不感覺特別冷,我點亮瓦斯燈,在火炬的光線中,啜飲阿華田。清洗完餐具,盥洗後我就回帳去。
天亮後水氣有加重的趨勢,清晨的山景本該有無法言喻的寧靜,但我宛然成為村裡ㄧ員,一邊聽著村長廣播垃圾車清運的時間,一邊啃麵包。待我收拾完準備拔營之際,天慢慢落下小雨。我全副武裝跨上機車,根據老闆昨天指的,從另外一條比較近的路下山。但這路走完真讓我白了臉,宛然隔世。不知是否雨水所致,這條蜿蜒的產業小山徑,處處是可以讓機車翻車的坑洞與碎石,我拿出比考大重還忐忑的決心,全神貫注地操舵而下。
回程在雨水中抵家。下次找個能擦乾一切的季節再去吧,雨會停,天也會晴。
Saturday, December 10, 2016
一半的人負責反對改變
先聲明,改變不見得總是好的,大自然的機制是交給群體的意志去決定。
我們對於既有人事物的依賴,可能是一種生理心理俱有的情緒。我們在生理上、心理上,都希望既有的人事物不要改變。是那個人就那個人,能不變就不要變;事情是如此就如此,能不變就不要變;東西長這樣就這樣,能不變就不要變。
所以,我猜想,有時人們會替拒絕改變找不合邏輯的理由。非常情緒性的,也拒絕思考彼此之間的邏輯關聯。因為隱藏在背後的,就是不打算改變而已,這件事並非靠合理性去決定去留。
因此人們開始爭論。支持改變的人試圖說服拒絕改變的人,在訴諸理性無效後,情緒的衝突就會開始浮現。
我發覺,這樣的過程,特別出現在一些社會習俗的演化過程,且多半都與自身利益無關。
例如墮胎、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
你可能會質問我,上述種種怎麼會與自身利益無關?真的無關。舉例來說,墮胎,不管墮胎合不合法,墮胎的人都只占社會很小比例的人口,而且重複墮胎的人又占了墮胎總人口的多數。贊成或反對的人,多半這生都沒有機會面臨要做出是否墮胎的決定。而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均是。即使安樂死合法,人的本能是求生,願意安樂死結束人生的永不會是多數;不管是否有死刑,罪刑嚴重到判死的罪犯也只占總人口非常小一部分;同性戀不見得都想結婚,而同性人口也只占總人口不到2%。
換句話說,這些爭議,都與自身無關,而是其他人的事,而這個其他人,人數還非常少。就某些層面來看,我們其實可以永遠都不處理這些爭議,因為它所占的人口比例很低,是弱勢中的弱勢。而這麼弱勢,事實上也是爭議始終無法解決的原因。因為它跟自身利益無關。
假設一件事嚴重到足以影響人口總數20%以上,則這20%的人盡力去運作,事情多少會有些進展。例如婦權、人權、勞工權益、兒童福利,幾百年來,事實有了長足的進步,儘管離理想都還有一段距離。
那,到底該怎麼看待這些爭議?我發覺,或許可以從教育下一代的角度去思考。所有的爭議,事實上都牽涉到某些價值觀。墮胎、安樂死、死刑,是人對於生命的選擇權。到底人有沒有權利可以在某些條件下,結束另一人的生命?同性婚姻則是人們對於婚姻關係與法律關係的再思考。婚姻制度先於法律,人們透過婚姻制度來保障自身權益,也透過婚姻制度來賦予人們社會責任,最終透過立法,加上強制性。婚姻如果都是法律關係,是否它其實與性別無關?婚姻如果透過宗教而成立,則無該宗教信仰的人是否可不受此制度限制?
你希望下一代持有那些價值觀,你就會告訴他們你相信的作法。以我自己來說,因為我相信人應有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人應有權決定是否墮胎,人應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安樂死,人應有權決定要接受死刑還是終身監禁,人應有權決定要與何種性別的人締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當然,人也有權決定要以他所信仰的宗教作為上述所有的依歸。
這樣的選擇權,最常爆發的爭議,就是當選擇的結果影響到他人時,到底人是否還應有選擇權。例如,當親代對於是否墮胎持不同意見時,該以誰的意見為依歸?當親人不願接受當事人安樂死的決定時,他們的意見究竟有無影響力?當大眾需為終身監禁者付出較多的社會成本時,不願支付這些成本的人是否有權要求處死罪犯?同性婚姻的親代如與子代持有不同宗教信仰時,他們的意見究竟該擺在何種位階?
人有選擇的權利,但人不是靠自我獨活在世上,因此人也該將受影響的他人列入考量,降低他們因選擇的結果而受到的衝擊。但這些爭議無法落幕的最主要原因,都還是在於強制性的建立上。一旦這些事物有了法律上的強制性,條文該怎麼制定,最難以取得共識。簡單點說,至少得面對一半負責反對改變的意見。
我們對於既有人事物的依賴,可能是一種生理心理俱有的情緒。我們在生理上、心理上,都希望既有的人事物不要改變。是那個人就那個人,能不變就不要變;事情是如此就如此,能不變就不要變;東西長這樣就這樣,能不變就不要變。
所以,我猜想,有時人們會替拒絕改變找不合邏輯的理由。非常情緒性的,也拒絕思考彼此之間的邏輯關聯。因為隱藏在背後的,就是不打算改變而已,這件事並非靠合理性去決定去留。
因此人們開始爭論。支持改變的人試圖說服拒絕改變的人,在訴諸理性無效後,情緒的衝突就會開始浮現。
我發覺,這樣的過程,特別出現在一些社會習俗的演化過程,且多半都與自身利益無關。
例如墮胎、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
你可能會質問我,上述種種怎麼會與自身利益無關?真的無關。舉例來說,墮胎,不管墮胎合不合法,墮胎的人都只占社會很小比例的人口,而且重複墮胎的人又占了墮胎總人口的多數。贊成或反對的人,多半這生都沒有機會面臨要做出是否墮胎的決定。而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均是。即使安樂死合法,人的本能是求生,願意安樂死結束人生的永不會是多數;不管是否有死刑,罪刑嚴重到判死的罪犯也只占總人口非常小一部分;同性戀不見得都想結婚,而同性人口也只占總人口不到2%。
換句話說,這些爭議,都與自身無關,而是其他人的事,而這個其他人,人數還非常少。就某些層面來看,我們其實可以永遠都不處理這些爭議,因為它所占的人口比例很低,是弱勢中的弱勢。而這麼弱勢,事實上也是爭議始終無法解決的原因。因為它跟自身利益無關。
假設一件事嚴重到足以影響人口總數20%以上,則這20%的人盡力去運作,事情多少會有些進展。例如婦權、人權、勞工權益、兒童福利,幾百年來,事實有了長足的進步,儘管離理想都還有一段距離。
那,到底該怎麼看待這些爭議?我發覺,或許可以從教育下一代的角度去思考。所有的爭議,事實上都牽涉到某些價值觀。墮胎、安樂死、死刑,是人對於生命的選擇權。到底人有沒有權利可以在某些條件下,結束另一人的生命?同性婚姻則是人們對於婚姻關係與法律關係的再思考。婚姻制度先於法律,人們透過婚姻制度來保障自身權益,也透過婚姻制度來賦予人們社會責任,最終透過立法,加上強制性。婚姻如果都是法律關係,是否它其實與性別無關?婚姻如果透過宗教而成立,則無該宗教信仰的人是否可不受此制度限制?
你希望下一代持有那些價值觀,你就會告訴他們你相信的作法。以我自己來說,因為我相信人應有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人應有權決定是否墮胎,人應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安樂死,人應有權決定要接受死刑還是終身監禁,人應有權決定要與何種性別的人締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當然,人也有權決定要以他所信仰的宗教作為上述所有的依歸。
這樣的選擇權,最常爆發的爭議,就是當選擇的結果影響到他人時,到底人是否還應有選擇權。例如,當親代對於是否墮胎持不同意見時,該以誰的意見為依歸?當親人不願接受當事人安樂死的決定時,他們的意見究竟有無影響力?當大眾需為終身監禁者付出較多的社會成本時,不願支付這些成本的人是否有權要求處死罪犯?同性婚姻的親代如與子代持有不同宗教信仰時,他們的意見究竟該擺在何種位階?
人有選擇的權利,但人不是靠自我獨活在世上,因此人也該將受影響的他人列入考量,降低他們因選擇的結果而受到的衝擊。但這些爭議無法落幕的最主要原因,都還是在於強制性的建立上。一旦這些事物有了法律上的強制性,條文該怎麼制定,最難以取得共識。簡單點說,至少得面對一半負責反對改變的意見。
Sunday, November 27, 2016
飛或不飛都是一種決定
下午,line鈴聲起起落落。我在連日的雨滴聲中昏昏欲睡,連拿起手機的力氣也沒有。
晚上,上網繳逾期的信用卡款,想起這回事。原來是好友今日出發前往以色列,在line上告知我們此事。我看完71個未讀訊息,只想到叫她自己小心安全。
我沒了那種雀躍,自己去旅遊,或是好友去旅遊,都挑不起興奮之情。其實我還找不到原因,但近幾年我都沒有想去哪玩的念頭,雖然我年年出國。我真的只想有時間,能自己去露營就好。
人出門去,有時是因為想念某個地方;有時是因為工作辛苦要犒賞自己;有時是因為想換個環境散散心。我會想念某些地方,但去不了第二次也無所謂;我覺得辛苦時只想心無旁礙地睡個好覺;任何還是要回程的環境都不會讓我有散到心的感覺。
我的出門,或許是第四項理由,我只是不想跟任何人事物有交流。在自己選定的地點,搭好遮風避雨的收容所,窩在裡面,連「想」都不做,回歸最簡單的狀態。那是我近幾年唯一覺得真的能讓我放鬆的舒壓方式。
一切順利,朋友,等妳回來分享妳感受的種種喜悅。
晚上,上網繳逾期的信用卡款,想起這回事。原來是好友今日出發前往以色列,在line上告知我們此事。我看完71個未讀訊息,只想到叫她自己小心安全。
我沒了那種雀躍,自己去旅遊,或是好友去旅遊,都挑不起興奮之情。其實我還找不到原因,但近幾年我都沒有想去哪玩的念頭,雖然我年年出國。我真的只想有時間,能自己去露營就好。
人出門去,有時是因為想念某個地方;有時是因為工作辛苦要犒賞自己;有時是因為想換個環境散散心。我會想念某些地方,但去不了第二次也無所謂;我覺得辛苦時只想心無旁礙地睡個好覺;任何還是要回程的環境都不會讓我有散到心的感覺。
我的出門,或許是第四項理由,我只是不想跟任何人事物有交流。在自己選定的地點,搭好遮風避雨的收容所,窩在裡面,連「想」都不做,回歸最簡單的狀態。那是我近幾年唯一覺得真的能讓我放鬆的舒壓方式。
一切順利,朋友,等妳回來分享妳感受的種種喜悅。
Monday, August 22, 2016
每十年聽一次剛剛好
大約是1995年,我高中時老師在視聽教室公播(?)了一齣音樂會的影帶,當時因為班上有個同學就名叫芳婷,而導致整樓歪掉,但我沒太留意同學炒熱的氣氛,我大概是隔天就衝去唱片行把我所有積蓄都拿去買了那齣音樂會的完整版CD。巷子內的就知道我在說啥。沒錯,悲慘世界十周年演唱會。
當年,內心常做著其實不實現也無所謂的想法,就是有朝一日若能看到現場演出該有多好!但自己也不甚明白的是,這些喜愛並無淡忘,但不知何時,悄悄邁出腦梢,躲在日漸閃爍的髮絲末端,隱身每日叼唸的日常之外。
我有點忘了2005年我在幹些什麼,但2005年能輕易做出的決定,2015年卻讓我猶豫一整年。一年啊,365天就這樣過去了,猶豫。
這個十年,讓我再次重溫全本的原因,反而是我覺得不太OK的悲慘世界電影引發。我對這齣電影毫無興趣。理由只有一個,我覺得要演成音樂劇的版本,就讓專業的音樂劇演員來,要不然就讓演員專心演電影就好。看完電影版,我果然開始懷念起1995年那場經典的音樂會。不管是opera或是musical,好的演唱者,都能讓你光聽聲音,就清楚明白角色情緒的演繹。那場音樂會如此經典除了演出陣容均是一時之選,最重要就是它拿掉舞台演出,讓演唱者與觀眾都能全神貫注在音樂上,遂成就了那個無可取代的夜晚。
1995年的我,聽著Stars與On My Own最是激動,前者因為Javert最後跳河了,後者因為我很喜歡演唱者Lea Salonga。2016我重聽全本,卻是Who am I 讓我掉淚。小時候會覺得,壞人遇到超級大好人一視同仁的善待而大受打擊、洗心革面的劇情,矯情到入俗的程度,成年後才明白,原來,你能在世上活那麼久還仍然相信人心本善,還願意無私地給他人再來一次的機會,是比中樂透還罕見的一件事。而對那壞人來說,倒楣了半輩子才中樂透,你會想怎麼過下半輩子?你要不要也給自己一次機會重新來過?
若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我可能也還會是現在的我。因為,我沒中樂透。
當年,內心常做著其實不實現也無所謂的想法,就是有朝一日若能看到現場演出該有多好!但自己也不甚明白的是,這些喜愛並無淡忘,但不知何時,悄悄邁出腦梢,躲在日漸閃爍的髮絲末端,隱身每日叼唸的日常之外。
我有點忘了2005年我在幹些什麼,但2005年能輕易做出的決定,2015年卻讓我猶豫一整年。一年啊,365天就這樣過去了,猶豫。
這個十年,讓我再次重溫全本的原因,反而是我覺得不太OK的悲慘世界電影引發。我對這齣電影毫無興趣。理由只有一個,我覺得要演成音樂劇的版本,就讓專業的音樂劇演員來,要不然就讓演員專心演電影就好。看完電影版,我果然開始懷念起1995年那場經典的音樂會。不管是opera或是musical,好的演唱者,都能讓你光聽聲音,就清楚明白角色情緒的演繹。那場音樂會如此經典除了演出陣容均是一時之選,最重要就是它拿掉舞台演出,讓演唱者與觀眾都能全神貫注在音樂上,遂成就了那個無可取代的夜晚。
1995年的我,聽著Stars與On My Own最是激動,前者因為Javert最後跳河了,後者因為我很喜歡演唱者Lea Salonga。2016我重聽全本,卻是Who am I 讓我掉淚。小時候會覺得,壞人遇到超級大好人一視同仁的善待而大受打擊、洗心革面的劇情,矯情到入俗的程度,成年後才明白,原來,你能在世上活那麼久還仍然相信人心本善,還願意無私地給他人再來一次的機會,是比中樂透還罕見的一件事。而對那壞人來說,倒楣了半輩子才中樂透,你會想怎麼過下半輩子?你要不要也給自己一次機會重新來過?
若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我可能也還會是現在的我。因為,我沒中樂透。
Wednesday, August 10, 2016
反反派(四)
我在上一篇裡提到,Christoph Waltz是個很敢於崩壞自我形象的演員。由於他這麼做的傾向已經很接近一種病態的自婊,讓我忍不住想專文探討一下,他到底在幹麻。Waltz很喜歡公開搞笑,證據有二。其一是他會在片場或宣傳時被拍下一些非常逗趣的舉動,例如把臉埋在大象鼻子裡;躲在比自己身高高一個頭的男主角身後探出頭,等等。這些行為都像小孩般幼稚,但他年過六旬還是四個子女的父親,說不定沒多久還會升格當爺爺,這實在令人有點費解。其二就是他參與過多次綜藝節目的搞笑短劇演出(想像一下郎雄去演志村大爆笑)。對製作單位來說,光是奧斯卡得主參與演出就已經夠嗆了,可他的演出範圍還幾乎沒下限。戴著拙劣的假髮,扮醜扮蠢,用就算是演喜劇也嫌過分誇張的肢體唸著做作的台詞,還有唱著歌做些很難不跟猥褻兩字聯想在一起的動作。當你一邊看著網友讚賞他在電影裡或訪談時顯露出的聰明(brilliant)、天才(genius)、迷人(charming)、性感(sexy)時,也能一邊看到這些讓你傻眼、不知所措的演出。
Christoph Waltz曾在訪談時提到,他認為喜劇是最困難的一種演出形式,也曾提過那些讓人難以理解的演出會是他一輩子的角色(the role of my life time),更輕鬆的說過他將演出時的一切都視為photographing(我不知道怎麼翻才傳神)。我想像,他不計形象的演出,是在挑戰觀眾對於形象這件事的想法,也在挑戰自己,是否能夠透過演出擺脫形象的制約。根據訪談,他在拍攝與Tarantino合作的第二部片的期間,就已經跟Tarantino達成共識,他不會參演Tarantino的下部片。這個決定引發許多臆測,特別是後來該片有個角色的形象與Waltz之前的演繹極為相似。我認為,他知道自己很適合Tarantino的劇本,Tarantino的創作也從他身上得到不少靈感,再持續合作下去,雙方都很容易陷入窠臼。事實上Waltz現在就已經有個難以擺脫的螢幕形象存在,就是villian。他到好萊塢的頭幾年,對villian這個詞還相當不以為然(有訪談可以佐證他之前不認得villian這字),到2016年的訪問,已經很無奈的說自己可以一輩子都演villian,因為villian是驅使劇情向前的動力。
這說法讓我有點感傷。因為這表示,不管他怎麼積極努力的秀下限,觀眾、片商、導演,認同的還是只有他飾演villian時的形象。平心而論,演員依賴的是演技,而明星依賴的是魅力。就是有像他這樣怪異的體質,演正常人時只是個演技精準的演員,演充滿邪氣的角色時就搖身一變成明星。我想,多給他一些正常、有挑戰性的工作,他就會少些動機要去拍短劇或廣告了。
ps. 雖然我djesus uncrossed看一次可以笑二十次。XDDDD
Wednesday, July 13, 2016
反反派(三)
有一種演員,不管他演什麼樣的角色,都會給人一種熟悉感。要不就是他在演自己,要不就是他喜怒哀樂只有一套表情。Christoph Waltz理應不該被視為這樣的演員來看待,但我常在影評與論壇中看到這樣的負評:他演的每個角色看起來都一樣。這特別是指2009年的Inglourious Basterds後至今的電影作品。我不否認有時的確會在不同片裡看到他出現相似的動作、表情、語調,但我總覺得那比較像不同文化圈下的說話習慣,若該角色有得到足夠發展,我不覺得「他」曾出現在兩部不同的作品中,我指的是1979年至今。
許多認為看起來一樣的人,認識Waltz的第一部片就是Inglourious Basterds。他們鮮少回頭去找雖不出名,卻佔了Waltz表演生涯3/4時間,在英國與德語區的影視作品。我從這些作品中發現三件挺有趣的事:一是他很敢演出崩壞自我形象的角色;二是他做為電視演員卻沒有參演過8小時以上的長篇戲劇,也沒有長年固定合作的對象;三是他現今為全球影迷所熟知的螢幕形象,都是演出Hans Landa之後才出現的。異常浮誇的笑容,迷人從容的歐洲紳士,帶德國腔的抑揚頓挫,念台詞般的淘淘不絕。至於陰沈是他原先就有的特質,但飾演Landa時並未用上。
就算2009年後的角色有正有反,有古裝,有現代、科幻、卡通配音,堅持他看起來都一樣的人也從未改口。比較激烈的網友甚至將此轉化為對Waltz演技的不信任。他們認為Waltz只是剛好適合演出Hans Landa這樣的角色,他沒有能力詮釋其他劇本,不算偉大的演員。我無法認同這麼武斷的評論並非我偏坦Waltz,而是這跟我自身的體驗不符。我看的第一部Waltz的戲,既不是Inglourious Basterds也不是他演的反派。我是在Cartage裡看到他的,在Judy Forst與Kate Wislay這兩位我相當喜歡的女演員間注意到這個演員。他的存在感一如其他幾位演員般鮮明,他完全擁有能與這些影展常客並列的能耐。他的名聲也許100%是運氣,但他的演出是他投入所有後反射出的精彩。
無論如何,這還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為什麼許多對Waltz的第一印象是Hans Landa的觀眾,最容易覺得他演的每個角色看起來都一樣?像我這種認識Waltz後才看Inglourious Basterds的人,我的感受是截然相反的:這個人是Christoph Waltz!?評論他看起來都一樣的說法顯然牽涉到主觀的偏頗,但我也不是對Waltz就沒有主觀意見。我覺得他始終像是置身於幾呎之外的舞台上,我只能看他演出,卻無法成為演出的一部分。對某些高度戲劇化的場景來說,他豪不愧對他獲得的讚譽,因為他營造出的張力、節奏與氣氛,都是無以倫比的。若你期待他像Morgan Freeman般不費吹灰之力就能誘你入戲而不自覺,我至今還沒看到credits。Waltz是否有必要走下舞台進入觀眾內心,端視他還有沒有打算要拿第三座O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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