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我不歡迎不認識真實世界的我的人在此活動。任何我不認識的Comments我均會刪除。若我之前未在醒目處做此聲明,是我疏忽。然而這是我的網誌空間,我相信我有權定此規則。感恩。 by me 2012/05/04

Tuesday, January 22, 2019

在不合理中釋懷不合理

國小時我就閱讀過新約聖經。在垃圾堆邊撿到的橘皮贈閱書。雖然是贈閱又小小本,但也是聖經紙印製,相當有誠意。抱著好像在看禁書一樣的忐忑,我把書藏在枕頭下花了幾天晚上看完前半。沒有整本看完的原因,使徒行傳後的內容對年紀太小的我而言,難以消化。 

但這讓我理解,想瞭解一個宗教的來龍去脈,除了看好消息頻道、在路上被搭訕等管道之外,真正應該要做的是,閱讀那個宗教最早的文字紀錄。好像要搞清楚眼前這棵高聳入雲的巨木是何品種,要回頭去看它種子時的照片。 

大學以前,我對基督教是比較有好感的。因為我家走佛、道體系,誦經、燒香、吃素、捐獻等活動無可避免,那種儀式性十足的過程讓我連想了解它的好奇心都沒有。而基督教的教義與描述神與人間的關係,其實相當容易懂,只要相信,要擁抱它不難。 

但大學後,我反而很驚畏基督教。因為我發現原來相信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就是得放棄思考人用理性均能指出的矛盾,概括承受所有口耳相傳、輾轉散佈之後的失真,都是完全不可抗辯的真理。所以我開始無宗教論,因為我不懷疑神是我不可解的,但我看不懂宗教在做什麼。 

我寫下這篇隨筆的緣由,則是因為我某天看完連續劇後坐在沙發上沒轉台,跟著聽了上人講經後,忽然興起的念頭。難道我不該也去看看佛經到底在說些什麼嗎?我對佛教的了解,除了從小看到大的種種儀式之外,只剩高中文化史課程中東方宗教的概述而已。因果報應,行善消障,得脫苦海,超脫此世,就這樣嗎? 

我先找了上人當日所講的妙法蓮華經,看到第四品,覺得太多概念不能理解,回頭再做了一下功課,才釐清我應該要先看的,是阿含經。佛經分律、經、藏。經的部分與聖經的福音功能相同,就是弟子記述佛陀講法的內容。佛陀在世時並無請秘書或速記,因此經文的內容都是弟子口耳相傳而來,今日能找到的最古謄本除了距離佛滅度幾百年之外,還都是譯文,意即並非佛陀講法時使用的語言,是經過後代翻譯的。 

就我的認知,如此流傳下的言行錄幾乎不可能沒有失真,只是阿含經理論上是最早被背誦出來的幾部經文之一。五胡十六國時期傳入中土的漢文譯本,與南傳至錫蘭後以巴利語翻譯的版本,有部分內容相近,顯示至少佛教剛開始傳播之際,阿含經是當時就有的經文,也是可考的文獻中,失真最少的紀錄之一。 

阿含經是好幾部經文的合稱。我目前仍在閱讀漢譯本的長阿含。看到目前的感想,與其說是宗教修習法門,它更像哲學,甚至舉證社會學、經濟學來佐證推論。其中弊宿婆羅門與迦葉的對談,是以非常科學的檢驗方法在質疑前世來生的合理性,這讓我甚為驚訝。不禁覺得,若佛學內的玄妙都是為著「方便法」而在,則教導弟子這些道理的佛,其智慧與思維遠超越當代。至於他是為著什麼目的才這樣教導大眾,我幻想不出科幻小說之外的情節,但那或許是一種更合理的存在方式,跳脫我們以為牢不可破的社會運作模式。 

只要是宗教,就會有我無法去理解的部分存在,那也是我無從去判斷合理與否的一種不合理。但佛法的確解答了一些我對人生的疑惑。那無關乎消極或積極,也無關乎有益社會亦或是無益社會,它只是很清楚的指出現世的某些因果關係,例如苦由何而來,我們如何造成自身的苦跟他人的苦,是否有可能擺脫這般苦。在一世論的架構下,要擺脫苦即結束此生;但在多世論下,一世的結束不意味著苦結束,在未完全切斷前,世世都離不了苦。單就一世來說,如果能將佛法修習到頂,就算能在世就斬斷所有苦因,人或許也不再有趣。我同意人生在世不應造成他人的苦,但完全無所感的活著似乎也不是很有吸引力的選項。 

思考的路線總是漫長,收穫總是薄弱。 

2017/02/25 於高雄圖書館總館4F

Sunday, April 15, 2018

愛情最催淚的環節,不是堅持,而是放棄

最近loop了一首新歌有點多遍。其實我不買單這首歌要傳達的那種愛情,但他的詮釋還是讓我深深動容了。我懂,可我生不出同理心,只好寫了這段筆記:

「每個人都懂放棄的感覺。你還愛著一個人,可是許多理由,包圍著你,壓著你,讓你開始想,或許不要愛更好。或長或短,你終於放棄了。然後每次聽到別人放棄的故事,就掉下淚,因為委屈。然後開始想,如果當時做了不同的決定,又會是如何。

其實不會不同。

因為放棄,所以分開時仍是愛著的。如果分開時只剩下恨,你會感激自己放棄了,多年後會慶幸自己沒繼續。至於那個人,跟你無關了。所以愛情只有兩種結局,一是只剩下相愛時的記憶,另一是只剩下相恨時的記憶。

我不會建議別人不要放棄,但要放棄,最好在還愛著對方時就放棄。為自己有限的腦容量,保留多些美好回憶。如果不打算放棄,就不要以為事情會自己變好。你得付出很多,但結果往往不會不同。」


Monday, November 20, 2017

聽你唱歌

今天發生了一件奇妙的事,發文紀念是不錯的應對。但我真想回應的是,不,他不是我的偶像,也不是我膜拜的對象,是朋友。雖然他不認識我。

這是我2013年8月時寫下的短文,最足以表達我當時與現在的心情。

『聽陳奕迅唱歌,就有點像,跟一個就叫陳奕迅的朋友約了去唱K,他一言不發點了歌,自顧自地唱著。而你總覺得,那要不就是在唱你的故事,要不就是在唱他的故事。一曲終結,你會忍不住喃喃,"再唱一首吧,時間還早"。於是陳奕迅就再點了一首唱。就這樣一首又一首,唱到你跟他都不再是當年為情所困的年輕人。

某年之後他開始唱起夕陽無限好。你聽著聽著就哭了。你知道這不是誰的故事,是你正在走著的人生。你會想起在這間K歌房的過往,你帶著女友來唱歌的甜蜜,你帶著老婆來慶祝結婚周年唱定情之歌的你儂我儂。孩子出生後,你只能在加班完後的深夜,跟他約了再來K歌房聽他唱個一兩首。你會有點驚訝他過往唱不停的嗓子居然嘶啞了,因此你會端彭大海給他叫他先休息一下。但他卻說,"別浪費鐘點,再唱一首吧"。你怎麼有辦法拒絕他?因為你晚點也得回家去休息。因此他硬著嗓子唱,你也靜靜聽。直到夜深。
你們甚麼都能聊。聊年輕時的瘋狂,聊過往的戀情,聊時間過得多快,聊孩子大得多快,聊你跟老婆的不愉快,聊你隱藏在內心的激動,聊你平凡渺小的人生。每個你們都有一首歌可以唱。點歌機從未閒過。

陳奕迅唱了很多歌給你聽。而你唯一做的,只是付了唱K的全額帳單。你一直想,何時陳奕迅會不再回你約他唱K的簡訊。何時他的電話會響起空號的回音。你大可以約別人去唱K的,可是你已經到了會懷念過往的年紀。你還是最習慣就跟他兩個人佔住K歌房一整夜不回家。你已經有足夠多的人生經歷,知道該好好珍惜還能跟他在K歌房相聚的時光。但或許,你想緊緊抓住的,是那能完全敞開心房聽他唱歌的自己。』

Tuesday, September 12, 2017

有時,真的只能勇敢

今天,去弔謁一位同事的先生。我們同事快十年,兩年半前她才與愛情長跑十多年的男友終成眷屬,喜筵上我與眾人一起舉杯時,對這對新人的幸福深信不疑。上週卻赫然聽說她先生罹癌三年,目前送加護病房,狀況並不樂觀。然後,再聽到消息,人已離開。

那位同事與我同年,先生略大幾歲的樣子。我致意回程的途中,心中不斷想,她好勇敢,我完全無法想像要怎麼去面對這種事。晚上,煮好晚餐後,我忽然理解,其實沒人能面對,只能告訴自己要勇敢。就好像怕走夜路,卻非得孤身一人穿越伸手不見五指的巷弄,只能在心裡一直告訴自己,走快點就過去了,沒很長了,快到了。只是這數分鐘的夜路,於她,成了數月、數年的長度。

我們都無能選擇自己的人生。命運以它自己的姿態,肆意來到或遠離。也許很衰小的時候,只能破口大罵或詛咒一切,但夜路不會變短,也不會放光明,不管再怎麼害怕,唯一能做的,就是想辦法走過去。


願勇氣永遠與你同在。

Sunday, June 11, 2017

幹,真是假掰到極點

難得的週末假日,照例早上又被認為自己很小聲動作的一群人與遲遲無人要接的電話聲給吵醒。等到這群騷動結束後,我才默默地爬起床,看著電視吃完早餐,一邊思考我待會要幹嘛。打開筆電查了一下,決定我要去趟圖書總館。

去圖書館是很文青的活動,但炎炎夏日,我有節省能源的積極理由。坐上公車,強力放送的冷氣讓我心情大好,那今天就給它破例坐到最後一站好了。抵達總館後,我也一改過往樸實的作風,不是爬樓梯而是坐電梯直上七樓。高雄的圖書總館,蓋得不錯。用戶們的素質嘛,雖不優但還過得去。除了學生還是講不聽的把所有位置都當K書中心用,完全無視座位上用中文明明白白寫著,「本座位供閱覽館內書籍使用,請勿在此自習」。很好。

我一邊閱覽館內書籍,一邊連網路查各大網路書店。雖然縫紉的手作書在台灣數量算很棒了,可大量集中在拼布領域,洋裁的書,還是侷限了些。其中我也很驚訝地發現,不管哪個語系,孕婦服裝的製作書籍相當短少。這讓我有些憂慮,萬一我同學真的要增產報國,我阿莎力承諾的手作孕婦裝會不會提前難產?終究我還沒有獨立打版的能力啊。

管它的,我帶出的茶喝完了,也該是時候離開圖書館尋找下一個據點了。我先坐上公車,才一邊思考,是要坐到六合路的冰店吃碗解憂消暑的雪花冰,還是回家睡午覺。然後大約是通過民權路後,我忽地想到,今天就給它突破假掰的極限吧。我要帶著蘋果筆電去星巴克點杯星巴飲坐坐!

於是我真做了。我花了135元台幣點了一杯小小的果汁,拿著飲料杯上樓找了位置坐下,拿出蘋果電腦,開始寫網誌。內容是我當下被這裡的超級假掰搞到動怒的過程。文化中心旁的這間星巴克,環境並不好,窄小的二樓坐滿人,空調還不斷輸送著濃濃的霉味出來,店家又放著讓人聽不太下去的背景音樂,混著一家四口大大小小只點一杯飲料喝還不斷發出的嬉鬧聲,以及一堆面前擱著筆電眼神卻極端呆滯的人們。

我操。這是什麼牛鬼蛇神的世界。這裡的磁場實在太奇怪。明明就是個賣著貴死人飲料,環境卻跟麥當當差不多爛的破地方,還有一批急需假裝自己很高尚的人窩在這,假掰的程度簡直可媲美心靈重建團體一起大聲隊呼時的振奮人心。就當我用憤青的口吻打出這些文字的當下,我桌上的空調還在不斷滴水下來,濺下的水珠噴得離我越來越近,近到我都想打卡把自己正在星巴克的事公諸於世了。然後我旁邊有個女士,開始趴在桌子上睡起覺來。小姐,你知不知道你家開24小時的冷氣,也用不到一杯星巴克的錢,回家睡覺去吧,坐在你旁邊我都覺得心酸了。

面對今天造下的口業,回家過真實生活是唯一的救贖。想來,除非我想下口業地獄,否則,星巴克,我們今生無緣,來生也別再相見。拜別~


Tuesday, December 27, 2016

City Girl (三) 拉比尼亞

由於我把今年忽地生出的5天國定假日全屯下,年底遂造就了我長達10天的連假。我啥也沒安排,就這樣在家閒晃。不過去露營那是一定要的,這次往高雄的縣界而去。

那瑪夏真的很遠。我聯絡上老闆後就出發,往高屏大橋方向到台29往北,騎過旗山,騎過甲仙,在此加油、吃些熱食,繼續騎過杉林,經過88風災造成重創的聚落,以及重建的社區,有一種南部冬天灰暗無彩的氣息,抹灰了回憶與前路。


但景色是瑰麗的,山岳是壯闊的,我在由衷的讚嘆中抵達那瑪夏。然後我就迷路了。揣測著可能是的路線,我闖入一條連四輪車都開不進去的產業山徑,咬著牙緊催油門在碎石堆中前進,除了祈禱路牌趕快出現,也深怕這台塑膠車會在這麼差的路況下直接解體。連續這樣爬了十幾分鐘上坡,我放棄知識份子那不堪一擊的自信,打電話給老闆問路。此時就知道用中華電信的必要。果然我走錯路,慌張的騎下那條無名小路,根據老闆描述,順利找到路牌,也是條差不多坎坷的產業山徑,翻過一座茶園後,我終於看到露營地了。老闆驚訝我獨自一人之餘,跟我解說了園區設施,就讓我去找營位。


因為半個客人都沒有,當然就是選景色最好的區塊紮營。這裏臨崖處有觀景台,有屋頂也有桌椅,看出去就是楠梓仙溪上游,視野之開闊無可比擬。我恣意佔了觀景台內的木桌椅,一邊看書一邊觀察河兩岸的那瑪夏聚落。老闆特地來巡視了一下我安置的狀況後,就有點擔憂的下山去了。高海拔露營區的老闆們,其實都住在山下,只有要工作跟有人來露營時才會出現。他或是有些放不下心一個女生自己在這裡過夜。

冬季天暗得快,雖然我這次帶了兩個燈,還是在天黑之前就開始煮起飯來。這次準備了羊肉爐罐頭來配飯。山下稀稀落落地亮起燈,薄霧籠罩滿山,星星肯定沒得看,但夜並不感覺特別冷,我點亮瓦斯燈,在火炬的光線中,啜飲阿華田。清洗完餐具,盥洗後我就回帳去。


天亮後水氣有加重的趨勢,清晨的山景本該有無法言喻的寧靜,但我宛然成為村裡ㄧ員,一邊聽著村長廣播垃圾車清運的時間,一邊啃麵包。待我收拾完準備拔營之際,天慢慢落下小雨。我全副武裝跨上機車,根據老闆昨天指的,從另外一條比較近的路下山。但這路走完真讓我白了臉,宛然隔世。不知是否雨水所致,這條蜿蜒的產業小山徑,處處是可以讓機車翻車的坑洞與碎石,我拿出比考大重還忐忑的決心,全神貫注地操舵而下。

回程在雨水中抵家。下次找個能擦乾一切的季節再去吧,雨會停,天也會晴。

Saturday, December 10, 2016

一半的人負責反對改變

先聲明,改變不見得總是好的,大自然的機制是交給群體的意志去決定。

我們對於既有人事物的依賴,可能是一種生理心理俱有的情緒。我們在生理上、心理上,都希望既有的人事物不要改變。是那個人就那個人,能不變就不要變;事情是如此就如此,能不變就不要變;東西長這樣就這樣,能不變就不要變。

所以,我猜想,有時人們會替拒絕改變找不合邏輯的理由。非常情緒性的,也拒絕思考彼此之間的邏輯關聯。因為隱藏在背後的,就是不打算改變而已,這件事並非靠合理性去決定去留。

因此人們開始爭論。支持改變的人試圖說服拒絕改變的人,在訴諸理性無效後,情緒的衝突就會開始浮現。

我發覺,這樣的過程,特別出現在一些社會習俗的演化過程,且多半都與自身利益無關。

例如墮胎、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

你可能會質問我,上述種種怎麼會與自身利益無關?真的無關。舉例來說,墮胎,不管墮胎合不合法,墮胎的人都只占社會很小比例的人口,而且重複墮胎的人又占了墮胎總人口的多數。贊成或反對的人,多半這生都沒有機會面臨要做出是否墮胎的決定。而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均是。即使安樂死合法,人的本能是求生,願意安樂死結束人生的永不會是多數;不管是否有死刑,罪刑嚴重到判死的罪犯也只占總人口非常小一部分;同性戀不見得都想結婚,而同性人口也只占總人口不到2%。

換句話說,這些爭議,都與自身無關,而是其他人的事,而這個其他人,人數還非常少。就某些層面來看,我們其實可以永遠都不處理這些爭議,因為它所占的人口比例很低,是弱勢中的弱勢。而這麼弱勢,事實上也是爭議始終無法解決的原因。因為它跟自身利益無關。

假設一件事嚴重到足以影響人口總數20%以上,則這20%的人盡力去運作,事情多少會有些進展。例如婦權、人權、勞工權益、兒童福利,幾百年來,事實有了長足的進步,儘管離理想都還有一段距離。

那,到底該怎麼看待這些爭議?我發覺,或許可以從教育下一代的角度去思考。所有的爭議,事實上都牽涉到某些價值觀。墮胎、安樂死、死刑,是人對於生命的選擇權。到底人有沒有權利可以在某些條件下,結束另一人的生命?同性婚姻則是人們對於婚姻關係與法律關係的再思考。婚姻制度先於法律,人們透過婚姻制度來保障自身權益,也透過婚姻制度來賦予人們社會責任,最終透過立法,加上強制性。婚姻如果都是法律關係,是否它其實與性別無關?婚姻如果透過宗教而成立,則無該宗教信仰的人是否可不受此制度限制?

你希望下一代持有那些價值觀,你就會告訴他們你相信的作法。以我自己來說,因為我相信人應有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人應有權決定是否墮胎,人應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安樂死,人應有權決定要接受死刑還是終身監禁,人應有權決定要與何種性別的人締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當然,人也有權決定要以他所信仰的宗教作為上述所有的依歸。

這樣的選擇權,最常爆發的爭議,就是當選擇的結果影響到他人時,到底人是否還應有選擇權。例如,當親代對於是否墮胎持不同意見時,該以誰的意見為依歸?當親人不願接受當事人安樂死的決定時,他們的意見究竟有無影響力?當大眾需為終身監禁者付出較多的社會成本時,不願支付這些成本的人是否有權要求處死罪犯?同性婚姻的親代如與子代持有不同宗教信仰時,他們的意見究竟該擺在何種位階?

人有選擇的權利,但人不是靠自我獨活在世上,因此人也該將受影響的他人列入考量,降低他們因選擇的結果而受到的衝擊。但這些爭議無法落幕的最主要原因,都還是在於強制性的建立上。一旦這些事物有了法律上的強制性,條文該怎麼制定,最難以取得共識。簡單點說,至少得面對一半負責反對改變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