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我不歡迎不認識真實世界的我的人在此活動。任何我不認識的Comments我均會刪除。若我之前未在醒目處做此聲明,是我疏忽。然而這是我的網誌空間,我相信我有權定此規則。感恩。 by me 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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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22, 2019

在不合理中釋懷不合理

國小時我就閱讀過新約聖經。在垃圾堆邊撿到的橘皮贈閱書。雖然是贈閱又小小本,但也是聖經紙印製,相當有誠意。抱著好像在看禁書一樣的忐忑,我把書藏在枕頭下花了幾天晚上看完前半。沒有整本看完的原因,使徒行傳後的內容對年紀太小的我而言,難以消化。 

但這讓我理解,想瞭解一個宗教的來龍去脈,除了看好消息頻道、在路上被搭訕等管道之外,真正應該要做的是,閱讀那個宗教最早的文字紀錄。好像要搞清楚眼前這棵高聳入雲的巨木是何品種,要回頭去看它種子時的照片。 

大學以前,我對基督教是比較有好感的。因為我家走佛、道體系,誦經、燒香、吃素、捐獻等活動無可避免,那種儀式性十足的過程讓我連想了解它的好奇心都沒有。而基督教的教義與描述神與人間的關係,其實相當容易懂,只要相信,要擁抱它不難。 

但大學後,我反而很驚畏基督教。因為我發現原來相信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就是得放棄思考人用理性均能指出的矛盾,概括承受所有口耳相傳、輾轉散佈之後的失真,都是完全不可抗辯的真理。所以我開始無宗教論,因為我不懷疑神是我不可解的,但我看不懂宗教在做什麼。 

我寫下這篇隨筆的緣由,則是因為我某天看完連續劇後坐在沙發上沒轉台,跟著聽了上人講經後,忽然興起的念頭。難道我不該也去看看佛經到底在說些什麼嗎?我對佛教的了解,除了從小看到大的種種儀式之外,只剩高中文化史課程中東方宗教的概述而已。因果報應,行善消障,得脫苦海,超脫此世,就這樣嗎? 

我先找了上人當日所講的妙法蓮華經,看到第四品,覺得太多概念不能理解,回頭再做了一下功課,才釐清我應該要先看的,是阿含經。佛經分律、經、藏。經的部分與聖經的福音功能相同,就是弟子記述佛陀講法的內容。佛陀在世時並無請秘書或速記,因此經文的內容都是弟子口耳相傳而來,今日能找到的最古謄本除了距離佛滅度幾百年之外,還都是譯文,意即並非佛陀講法時使用的語言,是經過後代翻譯的。 

就我的認知,如此流傳下的言行錄幾乎不可能沒有失真,只是阿含經理論上是最早被背誦出來的幾部經文之一。五胡十六國時期傳入中土的漢文譯本,與南傳至錫蘭後以巴利語翻譯的版本,有部分內容相近,顯示至少佛教剛開始傳播之際,阿含經是當時就有的經文,也是可考的文獻中,失真最少的紀錄之一。 

阿含經是好幾部經文的合稱。我目前仍在閱讀漢譯本的長阿含。看到目前的感想,與其說是宗教修習法門,它更像哲學,甚至舉證社會學、經濟學來佐證推論。其中弊宿婆羅門與迦葉的對談,是以非常科學的檢驗方法在質疑前世來生的合理性,這讓我甚為驚訝。不禁覺得,若佛學內的玄妙都是為著「方便法」而在,則教導弟子這些道理的佛,其智慧與思維遠超越當代。至於他是為著什麼目的才這樣教導大眾,我幻想不出科幻小說之外的情節,但那或許是一種更合理的存在方式,跳脫我們以為牢不可破的社會運作模式。 

只要是宗教,就會有我無法去理解的部分存在,那也是我無從去判斷合理與否的一種不合理。但佛法的確解答了一些我對人生的疑惑。那無關乎消極或積極,也無關乎有益社會亦或是無益社會,它只是很清楚的指出現世的某些因果關係,例如苦由何而來,我們如何造成自身的苦跟他人的苦,是否有可能擺脫這般苦。在一世論的架構下,要擺脫苦即結束此生;但在多世論下,一世的結束不意味著苦結束,在未完全切斷前,世世都離不了苦。單就一世來說,如果能將佛法修習到頂,就算能在世就斬斷所有苦因,人或許也不再有趣。我同意人生在世不應造成他人的苦,但完全無所感的活著似乎也不是很有吸引力的選項。 

思考的路線總是漫長,收穫總是薄弱。 

2017/02/25 於高雄圖書館總館4F

Tuesday, September 12, 2017

有時,真的只能勇敢

今天,去弔謁一位同事的先生。我們同事快十年,兩年半前她才與愛情長跑十多年的男友終成眷屬,喜筵上我與眾人一起舉杯時,對這對新人的幸福深信不疑。上週卻赫然聽說她先生罹癌三年,目前送加護病房,狀況並不樂觀。然後,再聽到消息,人已離開。

那位同事與我同年,先生略大幾歲的樣子。我致意回程的途中,心中不斷想,她好勇敢,我完全無法想像要怎麼去面對這種事。晚上,煮好晚餐後,我忽然理解,其實沒人能面對,只能告訴自己要勇敢。就好像怕走夜路,卻非得孤身一人穿越伸手不見五指的巷弄,只能在心裡一直告訴自己,走快點就過去了,沒很長了,快到了。只是這數分鐘的夜路,於她,成了數月、數年的長度。

我們都無能選擇自己的人生。命運以它自己的姿態,肆意來到或遠離。也許很衰小的時候,只能破口大罵或詛咒一切,但夜路不會變短,也不會放光明,不管再怎麼害怕,唯一能做的,就是想辦法走過去。


願勇氣永遠與你同在。

Saturday, December 10, 2016

一半的人負責反對改變

先聲明,改變不見得總是好的,大自然的機制是交給群體的意志去決定。

我們對於既有人事物的依賴,可能是一種生理心理俱有的情緒。我們在生理上、心理上,都希望既有的人事物不要改變。是那個人就那個人,能不變就不要變;事情是如此就如此,能不變就不要變;東西長這樣就這樣,能不變就不要變。

所以,我猜想,有時人們會替拒絕改變找不合邏輯的理由。非常情緒性的,也拒絕思考彼此之間的邏輯關聯。因為隱藏在背後的,就是不打算改變而已,這件事並非靠合理性去決定去留。

因此人們開始爭論。支持改變的人試圖說服拒絕改變的人,在訴諸理性無效後,情緒的衝突就會開始浮現。

我發覺,這樣的過程,特別出現在一些社會習俗的演化過程,且多半都與自身利益無關。

例如墮胎、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

你可能會質問我,上述種種怎麼會與自身利益無關?真的無關。舉例來說,墮胎,不管墮胎合不合法,墮胎的人都只占社會很小比例的人口,而且重複墮胎的人又占了墮胎總人口的多數。贊成或反對的人,多半這生都沒有機會面臨要做出是否墮胎的決定。而安樂死、死刑、同性婚姻,均是。即使安樂死合法,人的本能是求生,願意安樂死結束人生的永不會是多數;不管是否有死刑,罪刑嚴重到判死的罪犯也只占總人口非常小一部分;同性戀不見得都想結婚,而同性人口也只占總人口不到2%。

換句話說,這些爭議,都與自身無關,而是其他人的事,而這個其他人,人數還非常少。就某些層面來看,我們其實可以永遠都不處理這些爭議,因為它所占的人口比例很低,是弱勢中的弱勢。而這麼弱勢,事實上也是爭議始終無法解決的原因。因為它跟自身利益無關。

假設一件事嚴重到足以影響人口總數20%以上,則這20%的人盡力去運作,事情多少會有些進展。例如婦權、人權、勞工權益、兒童福利,幾百年來,事實有了長足的進步,儘管離理想都還有一段距離。

那,到底該怎麼看待這些爭議?我發覺,或許可以從教育下一代的角度去思考。所有的爭議,事實上都牽涉到某些價值觀。墮胎、安樂死、死刑,是人對於生命的選擇權。到底人有沒有權利可以在某些條件下,結束另一人的生命?同性婚姻則是人們對於婚姻關係與法律關係的再思考。婚姻制度先於法律,人們透過婚姻制度來保障自身權益,也透過婚姻制度來賦予人們社會責任,最終透過立法,加上強制性。婚姻如果都是法律關係,是否它其實與性別無關?婚姻如果透過宗教而成立,則無該宗教信仰的人是否可不受此制度限制?

你希望下一代持有那些價值觀,你就會告訴他們你相信的作法。以我自己來說,因為我相信人應有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人應有權決定是否墮胎,人應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安樂死,人應有權決定要接受死刑還是終身監禁,人應有權決定要與何種性別的人締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當然,人也有權決定要以他所信仰的宗教作為上述所有的依歸。

這樣的選擇權,最常爆發的爭議,就是當選擇的結果影響到他人時,到底人是否還應有選擇權。例如,當親代對於是否墮胎持不同意見時,該以誰的意見為依歸?當親人不願接受當事人安樂死的決定時,他們的意見究竟有無影響力?當大眾需為終身監禁者付出較多的社會成本時,不願支付這些成本的人是否有權要求處死罪犯?同性婚姻的親代如與子代持有不同宗教信仰時,他們的意見究竟該擺在何種位階?

人有選擇的權利,但人不是靠自我獨活在世上,因此人也該將受影響的他人列入考量,降低他們因選擇的結果而受到的衝擊。但這些爭議無法落幕的最主要原因,都還是在於強制性的建立上。一旦這些事物有了法律上的強制性,條文該怎麼制定,最難以取得共識。簡單點說,至少得面對一半負責反對改變的意見。